集团各部门:
根据学校财务处通知,从2013年3月起,各部门临时工工资不再发放现金,一律通过银行卡转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为方便管理,集中结算,临时工工资统一开卡银行为我校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西安凤城五路支行。
2、各部门于寒假结束后一周内将本部门临时用工人员的名单统计表送交集团办公室,统计表须有部门领导签字同时加盖部门公章。临时用工人员填写银行开卡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财务处联系协调银行办理开卡,到学校现场修改密码、开通电话银行等服务。
3、以后增加变动的临时用工人员,需自行到建设银行西安凤城五路支行开立银行卡。如因不能提供银行卡号造成工资不能及时发放,责任自负。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临时用工人员增加变动、银行卡号等信息维护。每月月初,按照实际用工人员发放工资时,需提交统一的临时工工资表(在附件中下载)电子版及纸质表格一式两份,应保证所填写的银行卡号等个人基本内容准确无误。
5、临时工工资审批程序不变。
特此通知
后勤服务集团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