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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2013-03-26 14:23  

为了更好地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及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各总支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纲领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各基层党组织对每位递交入党申请的同志,要及时指派专人找其谈话,以保护他们的政治热情。经党小组推荐、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由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3、各基层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定期进行谈话,了解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要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党校学习,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4、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内容包括: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情况,对国内外形势和党的中心任务的认识,自己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5、党支部每学期都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①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②入党动机是否端正。从学习和工作的态度、参加集体活动的情况、对待个人利益的态度、日常生活中的言行等方面综合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③履行本职工作的情况。并将考察意见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上。同时,每学期把考察情况向上一级党组织汇报一次。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

1、各总支要定期召开发展党员工作会议,分析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研究发展党员计划。每年的三月确定发展计划,九月作一次调整,并及时上报组织部。期间,若遇到特殊问题可及时作微调。未列入该年度发展计划的对象原则上不予发展,毕业班学生距毕业前三个月原则上不再发展党员。

2、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后,确定发展对象的初步人选。步骤:①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提出初步人选。②28周岁以下的团员入党积极分子,需经共青团组织推优。③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除听取入党联系人意见、召开群众座谈会(须有两名党员参加,做好记录)外,还可以征求有关领导、任课教师、导师等方面的意见。

3、对拟定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基本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是:与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外调。支部汇总各方面的意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提交总支预审,正式确定发展对象。

4、按《陕西科技大学发展党员公示制暂行办法》要求公示发展对象。

5、党支部和总支在确定发展对象过程中应着重注意以下八种情况。①递交入党申请不满一年者一般不能发展。②发展对象入党前,必须经过党校培训。③团支部推优不过半数者,党支部应认真分析情况,慎重发展。④群众座谈会意见或党支部内部意见分歧较大的要认真分析,慎重发展。⑤发展学生党员,对学习成绩一般的学生,应着重考察其学习目的是否明确、学习态度是否端正。⑥对于人事关系不在我校而来我校进修或工作的人员,我校一般不负责发展工作。入党申请书应交其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并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发展工作,必要时可将其在我校的表现函告其原单位党组织。个别表现突出,且在我校连续学习、工作两年以上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落实到该同志学习、工作所在单位隶属的党组织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条件成熟的经原单位党组织同意和学习、工作所在总支预审通过,可以发展。⑦进入我校脱产学习的成人教育类学生,从严掌握。个别表现突出,且在我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落实到该同志学习的所在院、系党组织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条件成熟的经所在总支预审通过后可以发展。⑧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者不能发展。

三、履行入党手续

1、预备党员接收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对发展对象材料的预审。对已下放发展党员权限的总支,有关发展对象的材料由该总支预审;直属党支部有关发展对象的预审工作由组织部负责。预审内容参见附件(一):“发展党员必备材料1—5”。 二是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可由发展对象自己选定,也可由组织指定)。三是入党介绍人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所规定的职责,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四是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2、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程序如下:①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②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③入党介绍人向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个人经历等情况。④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包括推优意见、群众座谈会意见、学生学习情况、教职工履行本职工作表现、政审结论、公示结果等。⑤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⑥申请人对大家所提意见表态。⑦支部大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⑧通过支部大会决议。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讨论时分歧意见较大的应暂缓表决,提交上级组织审议。

支部大会可让其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表决结束后可以请新发展的党员和列席会议的积极分子谈谈体会。

3、预备党员的审查和审批。①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将《入党志愿书》连同其他相关材料报送总支。②总支指派专人(总支委员或兼职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谈话。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能否接收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总支汇报(未下放权限的单位将上述材料报组织部按程序审批)。③党委会(总支委员会)应在三个月内开会讨论,逐个审议和表决,并将审批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④新发展党员材料及时报组织部,加盖授权审批印章,并按党员信息统计口径列出新党员基本情况清单。(教工党员上报: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日期、入党日期、参加工作时间、职务、职称;学生党员上报: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入党日期、班级、年级。) ⑤各总支要及时组织新党员宣誓。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 ①总支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预备党员要认真参加组织生活等党内活动,按期交纳党费。 ②总支、党支部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个别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并定期(每学期不少于两次)提交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至少半年讨论一次,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如发现问题及时与本人谈话。

2、预备党员的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支部应按时(一个月内)讨论其转正问题,超过三个月未讨论的,要及时向总支说明原因。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及时上报总支或校组织部。

转正的程序和手续是:①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②支委会审查该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并将情况报总支,总支按《陕西科技大学发展党员公示制暂行办法》要求对转正对象进行公示。③支部大会讨论,着重讨论该同志在预备期中履行党员义务、改正吸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时提出的缺点情况,提出是否能转正的意见。④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决议内容:在预备期中履行党员义务情况、支部大会讨论情况、对预备党员的意见、表决情况。并报总支审批。⑤总支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未下放权限的单位将上述材料报组织部审批)。⑥新转正党员材料及时报组织部,加盖授权审批印章,并按党员信息统计口径列出新转正党员基本情况清单。⑦将入党材料及时归入人事档案。

五、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1、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总支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各总支要选配好党支部书记和入党联系人,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应按要求分别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花名册和有关档案,并确定专人管理,建立工作责任制,及时讨论和审批,杜绝疏漏、延误和遗失等现象。

3、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各总支必须认真履行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出现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一定要严肃处理。

附件:

(一)、发展党员必备材料(1—5为预备党员预审材料;1—9为正式党员存档材料)

1、入党申请书(附个人自传)。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附至少2份思想汇报)。

3、党校培训结业证和党校总结。

4、共青团组织推优表,群众座谈会记录。

5、政审材料(含外调材料)。

6、入党志愿书。

7、转正申请、思想汇报(预备期至少4份)。

8、预备党员考察表。

9、其他说明本人情况的材料。

(二)、《入党志愿书》主要栏目填写要求

1、入党志愿

“入党志愿”一栏应首先表明申请人的入党志愿,阐述自己对党的性质、纲领(特别是党的基本路线)、指导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宗旨、任务、作风、组织原则和纪律的认识,阐述自己对入党条件(主要是党员标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表明自己的入党动机和态度,汇报自己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和不足,明确对自己的要求和今后努力的方向。这部分内容应比入党申请书中的认识更加深刻全面,而不是照搬照抄入党申请书的内容。

2、入党介绍人意见

“入党介绍人意见”一栏应介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学习和工作情况、存在的不足,要写明申请人“具备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愿意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其加入中国共产党。”字样。

3、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支部大会决议”一栏应综合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基本评价,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入党动机、本职工作、学习表现等等,特别要明确提出申请人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要写明支部大会的表决情况:支部共有党员人数,其中应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实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表决结果。

4、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本栏主要包括三个内容:一是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二是有针对性地对申请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是了解申请人的综合表现,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能否入党表明自己的意见,并提出希望和要求。

5、总支审查(审批)意见

“总支审查(审批)意见”一栏应注明:经总支委员会讨论,申请人是否符合入党条件,是否同意接纳(并批准)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起(即从支部大会通过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之日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注明应出席的总支委员人数,实到人数,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人数。总支书记签名盖章,签注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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