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校内所有公共设施、教室课桌椅、路面、墙体的零星维修工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负责校属各单位小范围的维修改造任务。
二、负责完成校内突发性水、电、暖等应急抢修工作。
三、负责零星用工的工作安排、督促检查、安全施工、工程质量、建筑垃圾外运、隐患排查等工作。
四、负责校内30万元以下各类工程项目的论证和验收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零星用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