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分会:
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帮助经济收入低、且因特殊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体现学校对困难教职工的关怀,经校党委研究决定,设立2013年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2013年度总收入较低、且因特殊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及子女)或直系亲属(父母亲)突患重病或长期患有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者;
2、家庭成员突遇意外伤害(如车祸、人身伤害等)导致生活困难者;
3、家庭遭受突发灾难(如火灾等)导致生活困难者;
4、其它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家庭拥有多套住房者;
(2)家庭有小轿车等高档消费品者;
(3)家庭或个人日常生活消费水平较高者;
(4)有赌博等不良行为者;
(5)不履行工作职责或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三、补助标准
一等10000元;二等7500元;三等5000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助人员数量和等次。
四、申请、审批程序
1、本人填写申请表,交各基层分会,经基层单位党、政、工研究后确定单位申报人员。申请表加盖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公章,于2014年1月6日(周一)下午17:00前报校工会。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每个分会可申报1-2名。
2、由校工会根据学校规定条件提出初步名单,报学校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工作小组研究,提出“拟定名单”。
3、拟定名单在校园内网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即为最终享受补助名单;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五、补助金发放
补助对象确定后,于2014年春节前完成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金发放工作。
附: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金申请表
校工会
2014年1月2日